捐赠方式

    银行汇款:
    单位名称:枣庄市市中区慈善总会
    开户行: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
    帐号:90402015020100007910
    现场捐款和邮局汇款:
    地址:枣庄市市中区兴安街252号
    市中区慈善总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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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在全区开展2021年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

    各镇街、区直各部门(单位)、专业公司、企业:

   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慈善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《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枣办发电〔2021〕99号)精神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2021年继续在全区开展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基本要求

   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,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和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〔2014〕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鲁政发〔2015〕16号)精神,坚持党委领导、政府推动、党政示范、企业带头、各界参与、慈善组织运作,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向困难群众奉献爱心。

    二、捐赠原则、范围和标准

    (一)捐赠原则:依法组织、广泛发动、坚持自愿、鼓励奉献。

    (二)捐赠范围:全区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

    体、各类企业及其职工,其他热心慈善、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。各镇街组织好辖区内企业做好募捐活动。

    (三)捐赠标准:

    1、个人捐赠。原则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。提倡县级干部和高级职称者捐款不低于300元,科级干部与中级职称者捐款不低于200元,一般工作人员捐款不低于100元,临时工作人员捐款不低于50元;各类企业除职工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外,捐赠不少于1天的利润(提倡不低于1万元);机关和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(提倡不低于3000元);提倡每位市民捐赠一元钱。

    2、设立企业慈善冠名基金。鼓励各类企业、单位设立慈善冠名基金。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,与区慈善总会签订合同,设立慈善冠名基金。冠名基金本金仍为认捐单位使用,认捐单位每年按不低于5%的利率捐赠增值利息。

    3、设立个人慈善冠名基金。提倡爱心市民、家庭设立小微基金,参与慈善、奉献爱心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,与慈善组织签订认捐合同设立个人慈善冠名基金。具体方式为:个人一次认捐,分年到位,捐赠数额每年不少于认捐基金额度的5%,直至达到认捐基金的总额;也可以一次全额捐赠基金的数额。

    4、设立扶贫慈善救助基金。根据全区精准扶贫工作需要,由区慈善总会设立扶贫慈善救助基金并设立捐赠专账,专项用于接收社会各界精准扶贫捐款,该捐款全部定向用于脱贫攻坚期间精准扶贫工作。

    三、募集资金的接收、管理和使用

    (一)明确捐款接收行为。各镇街,区直各部门(单位)、专业公司、企业捐款由区慈善总会负责接收、管理与使用。企事业单位、个人认捐设立的慈善冠名基金,由区慈善总会签订捐赠合同并接受捐赠。任何单位、部门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挪用、截留募集资金。

    (二)严格捐款管理使用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瞒报、漏报,或私自截留、挪用捐款。单位上交捐款时要提供捐款人员、捐款数额明细单。各接收单位要向捐赠者开具捐赠收据。所募集的慈善基金缴入财政专户管理,专项用于我区城乡各类困难群众救助和精准扶贫。整个活动接受纪委监委、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,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企事业单位、个人捐赠的冠名慈善基金,基金本金由认捐单位自行管理使用,捐赠的利息由区慈善总会管理,在尊重认捐单位意愿的基础上,双方协商确定救助项目及对象,并实施救助。

    四、组织实施

    整个活动从7月23日开始,至8月7日结束,分三个阶段进行。

    (一)宣传动员阶段(7月23日至7月25日)。依托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深入报道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、安老救孤、赈灾助残、兴善助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,引导企事业单位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,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慈善氛围。

    (二)集中捐赠阶段(7月26日至8月4日)。按照“领导带头劝募、舆论宣传发动、重点企业为主、社会广泛参与”的工作思路,同步推进善款捐赠与基金认捐工作,鼓励各企事业单位、个人认捐慈善冠名基金。

    (三)活动总结阶段(8月5日至8月7日)。各镇街和各部门(单位)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。区慈善总会对捐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报送区级领导,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捐赠情况。

    五、活动要求

  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区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慈善总会,负责整个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的组织领导。指定专人负责,组织好本系统、本部门的捐赠活动。各镇街要积极开展此项活动,组织好本辖区及所属村(社区)的捐赠活动。

    (二)强化宣传动员。充分发挥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,扩大慈善工作宣传面,增强群众的慈善意识。大力宣传慈善捐赠优惠政策,鼓励更多的个人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,投身慈善事业。

    活动期间,各镇街要及时将当天接收捐款数额报区慈善总会。捐赠活动结束后,各镇街要形成书面总结,报区慈善总会。

    地    址:市中区兴安街252号

    电    话:3861852    3690188

    账户名称:枣庄市市中区慈善总会

    开 户 行: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

    账    号:90402015020100007910

    邮    箱:szcszh@163.com(捐款人员名单发送至本邮箱)

    中共市中区委办公室

   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2021年7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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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录入时间:2021/7/28 Hits:1504